從上周到今天,一直在默默關注著香港,在這段時間中算是把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了解清楚。關于香港的事情個人能力有限,在這里不做討論。今天主要是來掰扯掰扯所謂”示威者“使用的激光筆(暴徒叫“觀星筆”)到底算不算武器?從6月開始,香港暴徒們為了同執法的警察對抗,他們使用的武器真的是令我眼界大開。從一開始的鋼管、磚頭、玻璃彈弓、再到使用鏹水彈、汽油彈、激光筆等,暴力不斷升級,其行為惡劣,已經不算是和平理性的抗議活動。激光筆是我在了解香港近期各種激烈的暴力新聞中,最常看到暴徒們使用的武器之一。激光筆原本是用來教學、演說的工具,很容易在文具店、商場等地方買到。因為激光筆能夠發出具有一定能量的激光束,且小巧、便捷易攜帶,所以就被暴徒選來當做挑釁、攻擊警察的工具。用激光筆瘋狂照警察8月13日 香港機場 警務人員被激光筆照射眼睛8月18日的游行活動中 一名女子使用激光筆光看圖片我已感覺眼睛非常不適,更覺得香港的警察不容易......昨天(8月18日)晚上,一名來自上海的男士,在香港也被激光筆照射了。以為這兩天會安分一點,沒想到截稿前(8月18日晚7點40分),就看到多名示威者使用激光筆,在解放軍駐港部隊大樓建筑外墻亂照射.......當然,這些激進的暴力分子怎么會承認使用激光筆作為武器呢?他們只會狡辯說是買來晚上看星星的用的(觀星筆),但是在光污染嚴重的香港市區,你要說夜晚能夠看清星星???好吧至少我是不信的。激光筆?觀星筆?鐳射槍?有咩唔同?其實激光筆=觀星筆,鐳射槍就是激光槍的意思,鐳射槍功率較大,一般超過500毫瓦,而一般激光筆功率在50毫瓦—200毫瓦之間。▲ 圖源網絡大家都知道,激光的英文全稱是(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直譯就是“通過受激輻射光擴大”),簡稱(LASER),港臺地區根據音譯,所以一般把激光叫做鐳射。觀星筆(也有人叫指星筆)其實就是激光筆,只是比普通上課用的激光筆能量要高一些。對于天文愛好者來說,這樣的一只觀星筆的激光束能夠幫助辨認星星,順著激光束的方向就可以知道說的是那顆星,比用手指指明方向更好用。▲ 天文攝影時,會常用到激光筆進行角度校正(圖片來源于網絡)激光筆原本不算武器,但是被別有用心的人拿來作為攻擊別人眼睛的武器,就是一個很可惡的行為了。激光筆對人的傷害究竟有多大呢?激光筆的光束會讓眼睛受到刺激,功率太大嚴重時會導致皮膚灼傷,甚至是眼睛失明。早在2014年的3.15晚會,央視就點名曝光了激光筆的安全隱患。▲ 2014年3.15晚會上,工作人員用一只功率為800毫瓦的激光筆把氣球給“射破"同一年,隨后國家質檢總局還發布了關于激光筆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警示和消費提示。曾有網友做實驗,激光筆可點燃火柴、燒穿報紙.......人的眼睛很脆弱,不能承受激光直射眼睛的傷害,如果被激光筆照射,則會有不適,嚴重可能會致視力下降、甚至失明的風險!▲ 激光筆把火柴點燃(圖片來源于網絡)激光筆照射出來的光線有紅、綠、藍三種,功率一般在150毫瓦以上稱為大功率激光筆。目前我國現行的GB7247.1-2012 標準將激光對人體的危險度分為四級:一級標準的激光,其輸出功率要小于0.4毫瓦,這是因為這種能量的激光在任何條件下對眼睛和皮膚,都不會造成損害,甚至通過光學系統聚焦后也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所以此類的激光產品屬于不必特別管理的類型;二級標準的激光輸出功率在0.4毫瓦至1毫瓦之間,人閉合眼睛的反應時間為0.25秒,用這段時間算出的曝光量不可以超過MPE值。通常1毫瓦以下的激光,會導致人出現眩暈的情況,因此不能用此類激光直接照射眼睛,更不能用遠望設備觀察這種激光;三級標準的激光若光束直接射入眼睛,會對眼睛造成傷害,其輸出功率在1到500毫瓦之間。四級標準的激光為高輸出連續激光,其輸出功率大于500毫瓦,有可能產生火災的危險。▲ 市面上常見的一款激光筆(圖片來源于網絡)市面上常見的激光筆隨便在某寶上一搜索,比較熱銷的幾款激光筆功率都在150毫瓦以上,比一級標準要求的0.4毫瓦要高得多。所以激光筆不能隨便用來亂照射他人,有可能會對他人造成傷害。關于激光筆是否算“武器”,網絡上爭論不休。但激光筆確實是個危險品,原本是用來指示物品或者黑板、投影儀的,而不是被用來在街上亂射警察雙眼、亂射建筑物的,暴力分子使用激光筆攻擊警察是不爭的事實,是暴力行為。截稿時,也看到新聞說確認有警官在執勤過程中因激光筆的照射而受傷,祝福警官早日康復!在這兒奉勸大伙一句,切勿使用激光筆亂照、亂射其他人,避免對別人造成人身傷害。嚴重情節可能還會觸及法律,望三思。最后祝愿香港早日恢復正軌。參考資料:1.GB7247.1-2012 標準2.騰訊 江蘇網《激光筆可致永久失明》3.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消費品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2016)》的通知